在金融市场中,期货交易作为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方式,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参与。然而,由于期货市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,许多普通投资者往往缺乏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来进行有效的交易。这就催生了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——期货居间人。他们作为投资者和期货公司之间的桥梁,提供中介服务并获取报酬。将详细阐述正规期货居间人给客户喊单的行为及其相关法律规定。
正规期货居间人是指受期货公司委托,为期货公司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,独立承担基于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,期货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的机构及自然人。其主要职责包括:

- >介绍客户:为期货公司介绍潜在客户,促成客户与期货公司签订经纪合同。
- >协助开户:帮助客户完成开户手续,确保客户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。
- >信息传递:在客户与期货公司之间传递信息,确保双方沟通顺畅。
- >风险管理:提醒客户注意交易风险,但不直接参与客户的交易决策。
根据《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,也非委托代理人,而是独立的民事主体。期货公司与居间人之间是一种中介合同关系,居间人通过提供中介服务获得报酬。
根据《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居间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、价位、方向、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,即所谓的“喊单”行为。这是因为“喊单”实际上是一种投资咨询服务,而居间人并未获得相应的资质从事此类业务。
如果居间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“喊单”,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,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例如,在一起案例中,法院判决居间人因违规“喊单”导致投资者损失,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。此外,期货公司也可能因为未能有效管理居间人而承担连带责任。
合法的居间人只能提供中介服务,不能提供具体的交易建议或策略指导。而非法的“喊单”行为则涉及未经授权的投资咨询,属于违法行为。投资者应警惕那些声称能提供具体买卖点位的所谓“专家”或“顾问”。
居间人在开展业务时,应当主动向客户披露自己的身份和与期货公司的合作关系,确保客户充分了解其角色和职责。
居间人有义务向客户充分揭示期货交易的风险,提醒客户谨慎决策,避免因盲目跟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居间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,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,如配资、变相融资、诱导交易等。
居间人应接受期货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的监督管理,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调查,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。
2019年,张某通过微信荐股群结识了韩某,并在其助理吴某的引导下在某期货公司开户。随后,韩某等人在微信群中多次对张某进行“喊单”,指导其进行期货交易。最终,张某亏损严重,将期货公司和居间人告上法庭。
一审法院判决居间人陶某承担张某损失的40%,期货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二审法院改判陶某承担30%的责任,期货公司承担10%的责任。法院认为,居间人和期货公司未尽到应有的管理职责,导致投资者损失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该案例表明,即使是在看似合规的操作下,如果居间人提供了实质性的交易建议(即“喊单”),仍然可能被视为违规行为。投资者在选择居间人时应谨慎核实其资质和服务内容;同时,期货公司也应加强对居间人的管理和监督,防止类似情况发生。
正规期货居间人在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,不得从事“喊单”等违规行为。投资者应提高警惕,选择合法合规的服务机构,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投资陷阱。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。